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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31号建议的回复

2024-03-26 10:46 来源: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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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郑英代表:

您的《关于提高老年人交通意识、规范摩托车、电动车规范行驶的建议》我支队已收悉并且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包括老年群众选择电动车作为出行工具。电动车具有价廉物美,骑乘方便,使用成本低,污染小,噪音低等优点,能满足日常短途出行。老年人驾驶电动车出行给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造成了挑战,一方面,老年人身体条件和反应能力相对较弱,遇情况反应相对较慢;另一方面,部分老年人的交通安全意识相对淡薄,交通违法情况较多;还有部分车辆安全性能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导致此类人员、车辆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

近年来,常德市交警支队针对电动车特别是老年人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持续在全市开展摩托车、电动车的集中整治行动,严查严处驾驶人不佩戴安全头盔、非法安装伞蓬、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在各主要路口设立整治点,集中优势警力,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整治全覆盖,无死角。为确保整治取得效果,达到标本兼治,对违法驾驶人实施三个步骤(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考试—处罚),实施教育与处罚并重,让每位驾驶人都能从根本上改变驾驶陋习。据统计,2023年全市共查处电动车违法总量848587起,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137393起,闯红灯50170起,逆行89145起,不戴安全头盔违法571878起。

整治行动中,执勤交警向市民群众耐心宣讲摩托车、电动车法律法规和安全出行知识,指出摩托车、电动车闯红灯、逆行、不登记上牌、不购置交强险、不佩戴安全头盔和私自加装伞篷的安全隐患和危害,希望市民群众理解和支持集中整治行动。

在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下,我市摩托车、电动车的集中整治行动和交通安全宣传成效明显,遵章守法率明显上升,交通违法现象明显减少。下一步,交警部门针对摩托车、电动车特别是老年人驾驶电动车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还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交警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持续开展规范摩托车、电动车分道行驶工作,使机动车、非机动车尽量做到各行其道,减少与机动车的冲突点,减少事故发生。二、继续加大日常路检路查,严查严处驾驶人不佩戴安全头盔、非法安装伞蓬、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道路交通违法,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三、继续加强学校、农贸市场、医院等人流密集场所和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联合交通、城管部门加强对非法营运的摩托车、电动三轮车(船船车)的管理,恢复正常交通秩序,做到路畅人安。四、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在交警办公楼、违法处理窗口、路口岗亭、驾考待考室、车管所服务大厅等地的LED显示屏滚动播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全行车宣传标语口号、安全出行知识和曝光典型案例,警示广大驾乘人员遵法守规、文明出行。同时,各大队宣讲民警深入辖区社区、学校、企业单位、乡镇街道、农村等地,发放宣传资料,开展“面对面大宣讲”,送法上门。并通过官方微信、抖音、微博、“乡村大喇叭”等平台,多渠道、多角度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讲、交通违法大曝光,做好社会面的宣传,营造全社会都规范使用摩托车、电动车,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氛围。

在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人士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大力支持下,我市摩托车、电动车的交通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开展摩托车、电动车突出违法的整治和交通安全宣传,落实常态化管理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实现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3月7日     

   

签 发 人:张辉祥                            联系人:詹尉群

联系单位:交警支队法制大队                  联系电话:7703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