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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126号提案的回复

2024-03-12 16:18 来源: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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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杨宇委员:

您的《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行驶的提案》我支队已收悉并且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电动车具有价廉物美,骑乘方便,使用成本低,污染小,噪音低等优点,能满足日常短途出行,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喜爱的代步工具,但是由于部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车辆性能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等原因,导致此类车辆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

针对电动车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常德市交警支队持续在全市开展电动车的集中整治行动,严查严处驾驶人不佩戴安全头盔、非法安装伞蓬、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在各主要路口设立整治点,集中优势警力,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整治全覆盖,无死角。为确保整治取得效果,达到标本兼治,对违法驾驶人实施三个步骤(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考试—处罚),实施教育与处罚并重,让每位驾驶人都能从根本上改变驾驶陋习。据统计,2023年共查处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571842起,收缴非法加装伞篷127632把,学习教育286630余人次。

整治行动中,执勤交警向市民群众耐心宣讲摩托车、电动车法律法规和安全出行知识,指出摩托车、电动车不登记上牌、不购置交强险、不佩戴安全头盔和私自加装伞篷的安全隐患和危害,希望市民群众理解和支持集中整治行动。除了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外,交警部门还始终把宣教工作放在重点位置,在各执勤点设置现场宣传教育场地,播放警示教育片、制作宣传展板供市民群众现场学习,在各电动车上牌点、交警办公楼、违法处理窗口、路口岗亭、驾考待考室、车管所服务大厅等地的LED显示屏滚动播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全行车宣传标语口号、安全出行知识和曝光典型案例,警示广大驾乘人员遵法守规、文明出行。同时,各大队宣讲民警深入辖区社区、学校、企业单位、乡镇街道、农村等地,发放宣传资料,开展“面对面大宣讲”,送法上门。并通过官方微信、抖音、微博、“乡村大喇叭”等平台,多渠道、多角度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讲、交通违法大曝光,做好社会面的宣传,营造全社会都规范使用电动车,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氛围。

在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下,我市摩托车、电动车的交通安全宣传和集中整治行动成效显著,遵章守法率明显上升,交通违法现象明显减少。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开展摩托车、电动车突出违法的整治,落实常态化管理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实现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3月12日    

 

签 发 人:张辉祥                                   联系人:詹尉群

联系单位:交警支队法制大队                         联系电话:7703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