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5-01-24 17:44 来源: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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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网站(https://gaj.changde.gov.cn)栏目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公室联系(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武陵大道688号,邮编:415000,电话:7703235,电子邮箱:cdgajjzd@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交警支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法开展依申请公开,规范政务信息管理,深化政务服务监管,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到2024年底,支队累计主动公开信息371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05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2027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413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166条。共接受市民咨询32000余次,其中网上咨询6000余次,咨询电话接听25000余次群众来访2000余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网站设立了依申请公开栏目,上传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明确了受理机构、程序、办理时限。2024年,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件,系自然人申请。其中,1件已按照时限要求,进行了公开答复;1件由于涉及“三安全一稳定”,交警支队按照时限要求对申请人作出不予公开的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公开机构职能信息,依法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进一步调整公开领导简历、分工等内容,及时全面展现权力配置情况;二是公开财政预决算及专项资金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了2023年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2024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包括“三公”经费在内的各项公开数据增减变化情况;三是规范政务信息发布和管理,全面加强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对政务网站、政务新媒体进行24小时自动监测,并结合人工检测,确保发布内容客观真实,表述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发挥好网站平台作用,有序、及时发布各类消息,本年度未出现空白栏目、超期未更新栏目,将部门文件栏目,更加详细具体解读公安交管的工作举措。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日常监测,对网站的整体运行情况、链接可用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质量情况进行日常巡检,重点检查新发布的稿件信息,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漏并做好记录,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643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50312

行政强制

1566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29.0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去年,支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公安交管服务便民利企的政策知晓率还有差距;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互动性不高;三是发布信息还存在错误表述的情况,信息审核把关还需更加严格仔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围绕最新的公安交管“放管服”便民举措及时进行政策公开和政策解读,确保群众能够准确掌握;二是增强互动交流,定期举办线上线下政府信息公开交流活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质效;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审核制度,提升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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