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公安局关于电动车物联网防盗系统项目建设的公告
为有效防范电动车、摩托车被盗案件发生,保护人民群众财产权利,根据《常德市电动车物联网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常德市综治委决定建立电动车物联网防盗系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常德市电动车物联网防盗系统
二、项目建设方式: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运作、全市联动的原则,公开择优选取一家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营。企业按要求自主建设、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经营风险,政府不提供任何资金支持。常德市公安局依法为承建运营企业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权利、义务。
三、合作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原则上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截止2018年4月底前的注册资金)及以上,需提供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自主的产品研发、生产和市场推广能力,能够独立完成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不得外包经营。
3、具备足够强的技术实力,需能够对所提供的技术方案以及产品具备可持续的服务升级和拓展能力,且产品设备需提供权威机构的检测报告。
4、必须无条件提供给公安机关数据共享,搭建外网和公安内网双网应用平台。
5、需在常德本地就该项目组建专门管理队伍和技术队伍。
6、在业界应该具有地级市以上成功案例。
四、具有意向的企业需要提供以下资料(资料全部密封):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合作协议范本;
4、拟在常德开展业务的计划书,运营模式(包括资费方式),技术优势;在全国其他城市开展业务的范例等。以上资料可采取邮寄或实地送达方式。
五、合作企业的确定方式
由常德市综治办会同市公安局、市电子政务办、市经信委、两区公安(分)局等单位组建项目评审组,由评审组对各企业提交的资料和现场演示进行集中评议,确定项目建设企业。
六、接收资料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18年5月22日18时)
七、接收资料地点:
常德市公安局415办公室 (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大道2998号)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文 联系电话:0736-7958591
常德市综治办 常德市公安局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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