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公安局关于对常德市鼎城区石板滩镇大溪冲新堰湾石煤矿符合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的公示
根据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和〈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两个标准通知》要求,常德市公安局通过对常德市鼎城区石板滩镇大溪冲新堰湾石煤矿申请办理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申报资料审查、作业现场核查和综合审议,常德市鼎城区石板滩镇大溪冲新堰湾石煤矿符合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直接到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的情况必须真实、准确,内容要具体详细。对匿名信,一般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2014年11月14日
受理单位:常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办公地点: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大道2998号
监督电话:0736-7958031 7958567
附件:常德市鼎城区石板滩镇大溪冲新堰湾石煤矿符合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情况登记表
常德市公安局
2014年11月10日
常德市鼎城区石板滩镇大溪冲新堰湾石煤矿符合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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