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公安局关于转发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和《湖南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各区、县(市)公安(分)局,局属各办案警种部门:
2022年4月7日,湖南省公安厅以湘公发[2022]6号文件下发《关于印发<湖南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和<湖南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要求自2022年5月1日起执行新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德市公安局
2022年5月7日
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和《湖南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pdf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