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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五措齐举提前打响清明交通保卫战

来源:市公安局 2017-03-31 10:46 字体:【

  清明扫墓、祭祖是我国历史悠久的文化传统,体现了后人对先辈和先烈的深刻缅怀之情。4月2日至4日,清明小长假即将到来,根据往年经验,清明前后共有7天的出行高峰。为此,县政府向全县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从4月30日开始,提前打响清明交通保卫战。

  一、强化主体意识,迅速排查安全隐患。高度重视清明和春季旅游道路交通安全,提前对辖区所有道路,特别是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区周边道路及县内旅游线路,开展安全“三查”,即查是否有拥堵隐患,查是否有危桥险段,查交通安全设施是否完善。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汇总,及时落实措施,限期整改;暂无条件整改的,迅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巡查管理,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

  二、强化源头管理,提前制定应急预案。为切实做好清明前后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从现在开始,各乡镇(街道、区)、县直各单位必须按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包保责任制的要求,迅速行动,积极部署,根据辖区和责任范围的实际情况,制定清明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真正做到全民动员,严控源头。交警、交通、公路、农机等职能部门要通力合作,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查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及其他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行为,严厉查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面整治好路面交通秩序。

  三、强化安全宣传,认真开展法制教育。清明扫墓、祭祖是我国历史悠久的文化传统,体现了后人对先辈和先烈的深刻缅怀之情。根据“前三后四”(即清明前三天和后四天)的习俗,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形式可多种多样,展示宣传挂图,上交通安全课,发放宣传资料,书写宣传标语,播放宣传光碟,在全县各地营造抵制不良交通行为的浓郁气氛。

  四、强化车辆管理,严格执行相关纪律。清明期间,全县所有单位用车,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用车规定和纪律,加强监督机制,警用车辆外出一律实行派遣单制度,其他公务用车按相关规定执行。清明节期间,中小学师生外出春游的人数自然增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了解摸排各校组织师生外出春游的情况,掌握中小学校外出春游的时间、人数、车辆数,行经线路、旅游景点,承运公司、联系方式。接送春游师生的车辆,无论校车还是社会车辆,出行前一律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确保春游师生的交通安全。

  五、强化路面管控,全面落实安全制度。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集中打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百日会战”行动,强化路面管控。一要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定点检查和流动巡逻,严查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二要加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及其他农用车辆的管控。清明期间,群众出行扫墓,大多依赖这类交通工具,各乡镇(街道、区)包保干部要协助交警严查这类车辆的载客行为,严查“三无”摩托车上路,严防农用车和涉摩事故发生。清明期间,县内客运量将大幅度增加,县城和乡镇车站要督促客运企业深入查找和整改安全隐患,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对出站客运车辆逐台登记、检查,坚决防止客运车辆超员和带病车辆投入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