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初战告捷
4月至5月是罂粟开花结果的时节,常德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认真部署,把禁种铲毒专项行动与“驻社联村”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禁毒铲毒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止目前为止,全市共发现并铲除毒品原植物6处,共1280株,行政处罚5人,刑事处罚1人。
津市市公安局金鱼岭派出所在开展“驻社联村”活动中,连续查破两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4月18日上午,民警到辖区燕子窝社区开展 “驻社联村”活动,一居民反映在烧碱厂征用的一块种植蚕豆的田地中长有奇怪植物,疑似罂粟。19日上午,经禁毒大队辨认鉴定,确认系毒品罂粟的原植物,当即予以全部铲除,共279株。当场抓获非法种植人黄某观(男,85岁,澧县人,现住津市市)。
5月9日上午,民警到辖区文家湾社区开展“驻社联村”工作时,发现一于姓居民楼前种植了一片疑似罂粟的植物,并已开花结果。经禁毒大队民警辨认和鉴定,确认该片植物系毒品罂粟原植物,824株罂粟原植物全部铲除,同时将罂粟原植物所有人于某先抓获。
石门县公安局连续查破3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4月19日上午,子良派出所联村民警接到一匿名电话称:子良乡子良坪村姜某某(男,现年48岁)家种植有罂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在姜纪某家屋后菜地里发现种植接近成熟的罂粟12株,当场予以铲除销毁。4月27日上午,所街派出所联民警接到群众举报:所街乡寨坪村村民覃某某在自家菜园地里种植罂粟。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覃某某(女,56岁)家中,发现在其屋后园子里种有罂粟76株,民警当即责令其将罂粟铲除销毁,并依法将其传唤到派出所审查,覃某某对自己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依法得到行政处罚。5月13日上午,维新派出所联村民警接匿名报警称,维新镇枣儿包村民赵某某自家菜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民警立即前往发现其菜地里种有罂粟,经清点有58株,派出所民警责令将其铲除,且对赵光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5月24日,桃源县漆河派出所民警在开展“驻社联村”活动时得到群众消息,联村点村民刘某涉嫌非法种植罂粟。在拍照固定证据后,民警和村干部一起将罂粟全部铲除,经清点共31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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