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保留证明事项清单的公示
根据省司法厅《关于梳理公布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及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要求,经认真梳理,现将保留证明事项清单予以公布。
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保留证明事项清单
2020年6月16日
序号 | 证明事项 | 证明用途 | 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 | 索要单位 | 开具单位 |
1 | 身份证明 | 在办理以下业务时,申请人均需提供身份证明: 1、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 2、 恢复驾驶资格; 3、 恢复驾驶资格考试; 4、 军队及境外驾驶证申领; 5、 机动车驾驶证补领; 6、 驾驶证延期; 7、 学驾注销; 8、 注销驾驶证; 9、 实习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延长、注销; 10、驾驶证最高准驾车型注销; 11、补领《身体条件证明》回执; 12、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13、申领《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信用情况》; 14、机动车驾驶证补、换证; 15、申请增驾; 16、申请初学; 17、机动车驾驶人考试; 18、科一考试; 19、科二场内驾驶技能考试; 20、科三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21、科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22、取消科目一、二、三。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39号令)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第七十三条、第八十三条 | 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公安部门、现役军人所在单位团以上单位、外交部 |
2 |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 在办理以下业务时,申请人均需提供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1、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含超龄换证、年度体验); 2、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3、军队及境外驾驶证申领驾驶证; 4、恢复驾驶资格(部分情况需要提交); 5、恢复驾驶资格考试(部分情况需要提交); 6、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 7、申请初学; 8、申请增驾。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39令)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八十三条 | 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属于残疾人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体检证明 |
3 | 居住登记凭证 | 户籍地为省外的申请人申请核发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需提交居住登记凭证 | 《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实施细则》三、试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规范材料审核。2.对户籍地在省(区)外的内地居民申请的,审核居民身份证和本省(区)任一地市的居住登记凭证。 | 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公安部门 |
4 | 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信用情况 | 在办理校车驾驶资格许可时提交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39号令)第八十二条 校车驾驶人应当依法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二)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12分记录; (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四)无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五)无犯罪记录; (六)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 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交警部门 |
5 | 抢救费用证明材料 | 申请交通事故救助时需提交 | 《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九条:需要由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抢救费用的,可以由受害人本人及其近亲属或医疗机构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案单位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申请书中要注明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人与受害人的关系、申请垫付事由、申请垫付金额等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和受害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医疗机构的身份证明为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人是自然人的为身份证复印件,受害人身份不明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案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三)相关抢救费用的证明材料,包括由医疗机构盖章和医生签名审核认可的抢救费用汇总清单、费用发票、抢救记录、病历资料等复印件。 (四)其他证明材料。 特殊情况下需垫付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或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应当提供根据本细则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已事先经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的《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抢救超过72小时或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情况说明》。 | 交警部门 | 医疗机构 |
6 | 交通事故救助其他证明材料 | 申请交通事故救助在特殊情况下需垫付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或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时需提交 | 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助基金管理机构及卫生行政部门 | |
7 | 申请人和受害人的身份证明 | 申请交通事故救助时需提交 | 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公安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交警部门 | |
8 | 车辆检验报告 | 申请办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时需提交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 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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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机动车进口凭证 | 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所有人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四)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
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机动车生产厂家、国家限定口岸海关、海关监管地、国家授权的执法部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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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登记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 第七条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 ||||
机动车行驶证注册 | |||||
非机动车登记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十条: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必须经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申请非机动车登记的,应当提交车辆来历证明、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所有人身份证明。 | ||||
10 |
购车发票或机动车来历证明 | 机动车行驶证转移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
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机动车销售企业、二手机动车交易企业、人民法院、资产主管部门等 |
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所有人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四)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 ||||
机动车登记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 第七条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 ||||
机动车行驶证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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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登记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十条: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必须经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申请非机动车登记的,应当提交车辆来历证明、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所有人身份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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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 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所有人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
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公安机关、外交部、军队团级以上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赋码单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编制管理机构、民政部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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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登记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 第七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 ||||
机动车转入登记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 ||||
机动车行驶证转移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 ||||
机动车变更(含机动车所有人住所迁移及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单位名称)或联系方式变更备案、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变更备案、机动车登记信息变更备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申请机动车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单位名称)或者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 ||||
机动车行驶证注册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 第七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 ||||
机动车行驶证注销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 第二十九条 属于本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三)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 ||||
1、机动车行驶证抵押; 2、机动车解除抵押\抵押登记。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第二十三条申请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 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第二十四条 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 ||||
补换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 ||||
机动车申领、补领登记证书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 第四十三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 ||||
机动车质押备案或者解除质押备案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 第四十二条 申请办理机动车质押备案或者解除质押备案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共同申请,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的身份证明; | ||||
非机动车登记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十条: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必须经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申请非机动车登记的,应当提交车辆来历证明、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所有人身份证明。 | ||||
12 |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免税凭证(电子证明) | 在办理机动车登记时提交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 第七条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 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税务部门 |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 ||||
13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 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所有人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 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保险公司 |
机动车登记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 第七条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 ||||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 ||||
14 | 《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 在机动车行驶证注销时提交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 第二十七条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 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 |
15 | 机动车为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 | 在办理机动车行驶证变更时提交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 第十四条 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应当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可以提供《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 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公证机关、公安机关、民政部门 |
16 | 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 在办理机动车行驶证抵押时提交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 第二十三条 申请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 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抵押双方签订 |
17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 办理机动车行驶证转移,车辆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时提交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 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海关部门 |
18 | 技术鉴定证明或其它证明材料 | 办理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变更备案时提交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第四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被盗抢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根据刑侦部门提供的情况,在计算机登记系统内记录,停止办理该车的各项登记和业务。被盗抢机动车发还后,车辆管理所应当恢复办理该车的各项登记和业务。机动车在被盗抢期间,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车身颜色被改变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凭有关技术鉴定证明办理变更备案。” | 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公安部门 |
19 | 城市规划部门签发文件、有关设计图纸资料设计及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 | 1影响交通安全的道路施工许可; 2城市道路沿线的大型建筑以及其他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建设项目和城市道路两侧增设或封闭平面交叉口、机动车通道和出入口审核。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十六条 道路沿线的机动车出入口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设置在交通流量相对较小的路段,并设置让行的交通标志、标线。 在城市道路两侧增设或者封闭平面交叉口、机动车通道、机动车出入口的,应当征得建设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 第十七条 建设、规划部门在审批城市道路沿线的大型建筑以及其他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建设项目前,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签署意见。 经营管理单位改变城市大型建筑的用途,从事商业、会展、娱乐、体育、餐饮、教育培训等活动,可能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应当在改变用途前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 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市建设、规划部门、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 |
20 |
建设、规划部门的签署的相关文件 |
经营管理单位改变城市大型建筑用途备案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十七条 建设、规划部门在审批城市道路沿线的大型建筑以及其他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建设项目前,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签署意见。 经营管理单位改变城市大型建筑的用途,从事商业、会展、娱乐、体育、餐饮、教育培训等活动,可能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应当在改变用途前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
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市建设、规划部门 |
21 | 境外驾驶证翻译成中文样本 | 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时需提交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39号令)第二十二条(三)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 | 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有资质的翻译公司或公证部门 |
序号 | 证明事项 | 证明用途 | 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 | 索要单位 | 开具单位 |
1 | 结婚证(或居民户口本) | 机动车为夫妻共同所有变更为其他人的 | 《机动车登记规定》(2008年5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2号发布,根据2012年9月12日《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修正)第十四条;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应当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可以提供《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 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民政部门、公安机关 |
2 | 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 机动车登记(注销登记) | 《机动车登记规定》(2008年5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2号发布,根据2012年9月12日《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修正)第二十九条:属于本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五)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 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 机动车登记(注销登记) | 《机动车登记规定》(2008年5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2号发布,根据2012年9月12日《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修正)第二十九条:属于本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四)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出境证明,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 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海关部门 |
4 | 书面委托书 | 委托代理人办理机动车业务 | 《机动车登记规定》124号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除外。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 | 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机动车所有人 |
5 | 法院《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 机动车解除抵押 | 《机动车登记规定》(2008年5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2号发布,根据2012年9月12日《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修正)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第二十一条 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 | 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 |
6 | 公证书 | 车辆所有人为二人以上的办理车辆所有权变更的 | 《机动车登记规定》(2008年5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2号发布,根据2012年9月12日《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修正)第十四条 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应当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 | 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公证部门 |
7 | 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 | 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业务 | 《机动车登记规定》(2008年5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2号发布,根据2012年9月12日《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修正)第二十一条 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 | 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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