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交警支队>综合动态>通知公告 >详细内容

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公示2020年度第二批“零酒驾”创建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9 11:03 信息来源:市交警支队 【字体:

根据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全市“零酒驾”创建活动实施方案(2020年)》,现将全市第二批10家“零酒驾”创建单位公示如下:

一、“零酒驾”单位

汉寿县教育局、桃源县统计局、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桃花源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零酒驾”乡镇或村

临澧县合口镇、石门县子良镇陈家湾村、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白鹤镇沾天湖村。

三、“零酒驾”街道或社区

武陵区芷兰街道柳菱社区、鼎城区蔡家岗镇雷公庙社区、津市市金鱼岭街道文家湾社区。

公示期自即日始5个工作日,即9月29日至10月12日,凡对上述创建单位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反映。

接待时间:工作日每天8: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736-7703556

 

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9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正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