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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飞鹰驾校违规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6-05-06 16:10 信息来源:市公安交警支队 【字体:

 

全市各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学校:

    5月4日,飞鹰驾校学员何某到常德考场参加科目三考试,何某考完后主动向我们反映有关考试的情况,驾管所领导高度重视,将学员带到办公室,问明情况。经调查发现,飞鹰驾校的教练员魏小明答应帮学员何某找关系通过科目三考试,考试合格后收取何某3800元“过关费”,实际上魏小明并没有找任何关系帮何某通过考试,完全是搞“碰碰胡”,诈取学员何某的钱财。

魏小明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考场纪律和支队《严厉整治驾考贿赂欺诈行为四条措施》的规定,情节相当严重,性质极为恶劣,严重损害了交警的形象,侵害了学员的利益。同时,也暴露出桃源县飞鹰驾校对教练员的教育管理不严格,监管措施不到位的问题。根据《湖南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纪律规定》、支队《常德考场驾校考核管理办法》和《严厉整治驾考贿赂欺诈行为四条措施》的规定,经支队研究决定,对桃源县飞鹰驾校及教练员魏小明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责令桃源县飞鹰驾校写出深刻检查,暂停驾校新学员受理半个月。

二、暂停飞鹰驾校教练车湘JJ718的送考计划。

三、抄告市交通运管部门,建议依法注销魏小明的教练员资格。

接此通报后,请各驾校迅速将通报内容传达到每名教练员和业务员,认真学习,以此为戒。

 

                       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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