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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目三考场安全员刘安明违规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5-09-24 11:42 信息来源:市公安交警支队 【字体:

 

机关各部门:

921上午,科目三考场负责人接到学员投诉:21号考试车安全员在科目三考试执考过程中点击项目不及时,导致该学员科目三考试严重超时超距。

接到学员投后,考场负责人立即调取了21号考试车的监控视频,经过调查证实,学员投诉反映情况属实:92121号车安全员刘安明,在执考当天上午第二批次第三名学员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时,精力不集中,靠在副驾驶座位上打瞌睡,导致点击项目不及时,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安全员刘安明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支队相关工作规定和考试工作纪律,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给支队考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为严肃考试纪律,严管驾考工作人员队伍,经支队研究,按照《考管处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规定,决定对刘安明做出辞退处理。

驾管所各科目考场及考管处要分别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安全员、引车员认真学习通报内容,强化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5年9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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