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汉寿洞庭驾校教练员刘清明等违规情况的通报
全市各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学校:
1月7日,支队驾管所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回访驾考学员时,汉寿洞庭驾校学员张某反映教练员刘清明收取科目三考试“过关费”1600元。随后,支队对汉寿洞庭驾校相关人员进行调查,经查汉寿洞庭驾校教练员刘清明先后多次收取张某等学员考试“过关费”,共计5000余元,教练员刘清明对骗取张某等学员“过关费”的事实供认不讳。
1月13日,桃源平安驾校学员彭建军在参加科目一考试时,给考场工作人员送钱贿考,被考试员中止考试。1月14日,汉寿安平驾校学员罗丹在参加科目一考试时,使用手机下载题库考试作弊,被考试员中止考试。
以上教练员、学员严重违反了考场纪律和支队《严厉整治驾考贿赂欺诈行为四条措施》的规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根据支队《常德考场驾校考核办法》和《严厉整治驾考贿赂欺诈行为四条措施》的规定,经支队研究,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责令汉寿洞庭驾校写出深刻检查,要求洞庭驾校进一步强化教练员队伍的管理,按照《常德考场驾校考核办法》中严重违规行为的规定扣减下月考试计划。
二、责令洞庭驾校教练员刘清明写出深刻检查,将5000余元违法所得退还给当事学员,建议市交通运管部门,注销教练员资格。
三、责令彭建军、罗丹两名学员写出深刻检查,停止受理两人考试一年,对桃源平安驾校、汉寿安平驾校按《常德考场驾校考核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接此通报后,请各驾驶人培训学校迅速将通报内容传达至每名教练和业务员,吸取教训,以此为戒。
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4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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