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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桃源飞鹰驾校学员田龙春等违规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3-11-04 11:05 信息来源:市公安交警支队 【字体:

 

各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学校:

1021下午,桃源县飞鹰驾校学员田龙春、汪泽军在参加科目二考试时,用木条在车上作记号,企图作弊,被工作人员当场发现后制止。经调查,田龙春、汪泽军的教练员均为黄德满。田龙春、汪泽军的行为违反了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经支队研究决定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取消田龙春、汪泽军已通过科目考试合格成绩,一年内不予受理报考。

二、责令飞鹰驾校教练员黄德满写出深刻检查,减少该教练员所属教练车1112月份科目二月计划16人,飞鹰驾校1112月不得增加考试计划。

三、责令飞鹰驾校进行认真整改,组织工作人员和全体学员认真学习公安部123号令和考场纪律规定,吸取教训,以此为戒。

各驾校接此通报后,要迅速将通报内容传达到每位教练员、业务员及学员,切实加强教育。

 

 

                       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3年10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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