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城区货车通行证办理程序
为确保我市市民生活和市城区重点工程建设的正常运转,在严格控制市城区道路货车通行量的同时,对货运车辆、专项作业车辆实行通行证许可制度。
一、申办条件
1、申办车辆车主必须与申办单位的名称一致;
2、申办车辆必须证照齐全、有效,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且在有效年度检验期内,并购买了机动车交通安全强制保险;
3、申办车辆无未处理道路交通违法的记录、无伪造或使用伪造通行手续的记录;
4、申办车辆所运输物品为城市生产、生活急需品。
二、所需资料
1、申办车辆的机动车交通安全强制保险单原件及复印件;
2、申办车辆的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个人申请);
4、常德大道周边村民、居民居住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证明(个人申办常德大道通行证);
5、武陵区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证明(常德大道周边企业申办常德大道通行证);
6、市政府城市办关于城区重点工程项目运输车辆审核意见(渣土车申办专项作业车辆通行证);
7、主管部门证明(单位运输车辆)。
三、办理流程
1、携带办理通行证所需资料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秩序管理大队填报申办表格,并进行资料受理、车辆审核;
2、办理工程抢险车、工程渣土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易燃易爆物品运输车辆及鲜活物品运输车辆手续的,经交通秩序管理大队初审后,报支队分管领导审批;
3、交通秩序管理大队根据申办表格的审批情况办理(或不办理)通行证;
4、原核发的通行证,允许使用至今年7月底。在此之前,符合新通行证办理条件的,各持证人要按本规定重新申请换发新证。从8月1日起,原发行的通行证一律失效作废。
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0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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