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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雷秋红、市保险协会会长颜克文就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09-09-04 16:47 信息来源:公安交警支队 【字体:

   

为保障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提高交通事故现场处置效率,最大限度发挥保险业参与社会管理的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制定了《常德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    2009年     9月     10日起正式施行。日前,记者就我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有关问题采访了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雷秋红和市保险协会会长颜克文。        

记者:为什么实施交通事故快处快赔?    

雷:随着机动车的不断增加,交通事故尤其是城区轻微交通事故大幅上升,严重影响了道路通行效率。为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对道路交通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交通事故实行快速处理和保险快速理赔。    

记者:哪些交通事故适用于快速处理和保险快速理赔?    

雷:在本市城区及德山开发区、鼎城城区管辖范围的道路上,在800-1800时间段发生的未造成人员伤亡,仅造成各车辆损失不超过2000元(含)的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车辆损失的,只要车辆能够移动,当事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迅速撤离现场,在不影响道路交通的地点或场所自行协商处理。    

记者:哪些交通事故不适用于快速处理和保险快速理赔?    

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或商业性第三者责任保险、无检验合格标志;    

(二)驾驶人不能出示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四)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五)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六)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七)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一方当事人逃逸的;    

(八)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疾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的;    

记者:发生车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如何处理?    

雷:当事人发生符合《办法》自行协商的车损交通事故,应当现场拍照,标注车辆现场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由任意一方当事人填写《常德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确认书》(以下简称《确办书》),并经各方当事人确认签名后,双方互换驾驶证一同前往市快处快赔服务中心处理。    

记者:发生车损交通事故不按规定处理的,执勤交警应如何处理?    

雷:按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三款:“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两百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对故意堵塞交通,扰乱秩序,造成严重交通堵塞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当事人自行撤除现场,未引发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可以进行口头警告教育,不予罚款处罚。    

当事人填写《确认书》后撤离现场自行协议处理未果应报警处理。    

记者:常德市保险理赔中心在哪里可以找到?    

雷:目前,我市建立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设在常德市仁达车务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常德市城区常德大道与青年路交汇处)    

记者:当事人对车辆损失的评估及损害赔偿有争议的怎么办?    

雷:当事人对车辆损失的评估及损害赔偿有争议的,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可向公安交通事故处理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申请公安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车辆未修理之前向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车损评估。    

记者:《确认书》从何处领取?如发生车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身边没有《确认书》怎么办?    

雷:《办法》实施以后,被保险人在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时,保险公司会向投保人免费发放《确认书》。已经保险并在保险有效期内的车辆,专业运输企业可与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联系免费获得《确认书》。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发生车损交通事故身边没有携带《确认书》的,可以通过报警的方式或向其他车辆求助获得;也可以在本市各财产保险公司业务窗口、城区各交警大队违法处罚窗口领取。    

记者:发生事故一方为军车、警车、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是否适用《办法》,如果不适用如何处理?    

雷:如果军车、警车、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投保了交强险或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适用《办法》,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发生事故后,可在留下姓名、车号、联系方式后先行离开,待执行完任务后再解决赔偿事宜。如果不是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发生交通事故,则按照《办法》处理。如特种车辆未投保交强险或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则依法处理。    

记者: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对外接待的时间如何规定的,不在对外服务时间发生的事故该如何处理?    

雷:市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对外服务的时间定为每日8时至18时,节假日正常对外服务。    

不在快处快赔服务中心对外服务的时间内发生的属于自撤现场、自行协商处理的车损交通事故,当事人既可直接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要求保险公司前来处理,也可以约定到快处快赔服务中心的对外服务时间内处理。    

记者:为何要建立机动车车损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它有哪些功能?    

颜:建立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其主要目的是方便群众解决轻微的车损交通事故,减少群众对事故的处理和保险理赔的等候时间和往返次数,提高交通事故的自撤率,促进和保障城市道路交通畅通;交通事故可以得到公开、公平、公正的处理,有利促进社会和谐,同时,还可以起到打击和遏制不法分子利用虚假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犯罪活动的作用,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    

保险快处快赔服务中心的主要功能是:1、全市16家承保机动车保险的财产保险公司,都将派员进驻快处快赔服务中心,进行集中办公,受理各方交通事故当事人的索赔申请,可以避免保险公司之间的相互推诿、扯皮;2、快处快赔服务中心的所在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都将派驻事故处理民警,可以当场办理《交通事故认定书》和损害赔偿争议调解,减少群众的往返奔波;3、快处快赔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了优良、舒适的环境,供群众处理事故和保险理赔,可以使群众免遭事故发生后的日晒雨淋。    

记者:车损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不配合,故意不处理或拖延处理,造成他方无法获得保险理赔怎么办?    

颜:在现实社会中,确实存在少数缺乏诚信、不讲诚信的人,如遇到一方当事人(责任方)不配合,故意不处理或拖延处理赔偿事项的情况,权利人可通过人民法院进行主张;不配合处理的一方在事故中无错过,而另一责任方又投保车辆损失险的,保险公司在证实事故的真实性后,可以按保险合同在责任跟额内予以赔偿。    

记者:交通事故双方是否都要到快处快赔服务中心去办理手续?    

颜:是的。交通事故双方都必须到快处快赔服务中心办理手续,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场,任何一方不到场都无法办理理赔。    

记者:在《确认书》上写明事故情况后,快处快赔服务中心会怎么处理?    

颜:快处快赔服务中心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他们会根据《确认书》判断责任归属,并根据责任划分进行理赔。对事故责任有争议的,须到驻服务中心交警办公室作出责任认定。    

记者:快处快赔只适用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交通事故,2000元以上的怎么处理?    

颜:《办法》目前只限各方车损2000元以下的交通事故适用快处快赔,2000元以上的同样可以到快处快赔服务中心进行处理。    

记者: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当事人均不知道事故发生地的名称怎么办?    

颜:当事人可以采取多种方法获取地点信息,如询问过路人、选取周围指路标志或公里桩,如果还是无法确定,可拨打“122”咨询,然后记录事故地点。    

记者:摩托车、农用机械车是否适用《办法》快处快赔?    

颜:《办法》适用于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当然也包括摩托车、农用机械车。    

记者:同等责任时,当事人双方可到任何一方保险公司办理定损,但双方都要求去自家保险公司定损时如何处理?    

颜:同等责任时当事人双方可到任何一方保险公司办理定损,当事人应相信保险公司会客观公正处理,双方当事人对此应本着互信友好、方便工作的原则进行协商,或者会同双方保险公司共同参加定损。    

记者:交强险互碰自赔对快处快赔是怎样规定的?    

颜:交强险互碰自赔对快处快赔明确规定要遵守出险当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相关规定,按快处快赔的要求处理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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