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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柳叶湖大队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失信信息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7 16:41 信息来源: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字体:

郑爱国等115名违法行为人:

你实施以下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属于道路交通失信信息,特此公告:

一、醉酒驾驶机动车的(95人)

对你实施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你作出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如违法查处时有另有其他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二、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18人)

对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你作出10日以下拘留,罚款1000-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如违法查处时有另有其他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其他违法行为(2人)

对你实施饮酒后驾驶营运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你作出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如违法查处时有另有其他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你实施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拖拉机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你作出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如违法查处时有另有其他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具体失信信息见附件表格。

附件:1.道路交通安全失信人员名单.xls


 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柳叶湖大队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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