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车上路逆行,罚!
8月31日,交警柳叶湖大队三中队执勤民警在电力路口附近依法查获一辆平衡车上路逆行,民警依法对其做出罚款50元的处罚,并教育其平衡车不能上路行驶。
上午9时47分许查处时,一女士驾驶平衡车在电力路口处逆向行驶,交警当即叫停违法行为,指出逆向行驶的危害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条,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之规定,决定处以50元罚款。
交警提示:平衡车本身是不能上路行驶的,因平衡车车辆稳定和制动性能差,易出现使用者摔倒或者车辆失控的情形,在此种情况下逆行是非常危险的。望广大群众遵守交通规则,保护自己和他人的人生财产安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