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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交警大队:聚会喝酒不开车,心存侥幸要不得

发布时间:2021-05-12 17:23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字体:

近日,鼎城区交警大队八中队民警在十美堂紫流村例行检查酒驾时验证了那句老话“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一对叔侄先后因为酒驾被鼎城区交警大队八中队民警查处,其中侄儿还属于二次酒驾。 

据悉,4月22日晚七点多钟,八中队民警在十美堂紫流村主干道例行设卡检查时,发现一辆皮卡车湘J36TXX由西往东行驶时形迹异常,于是民警上前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并配合酒精测试,而驾驶员车门紧锁,车窗紧闭,在民警的强制要求下,驾驶员才很不情愿地打开车门,且神色闪躲,不敢直视民警,于是民警直接用酒精测试棒靠近驾驶员呼吸处,测试棒立即显示红色,便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14mg/100ml,根据超过80mg/100ml的标准涉嫌醉酒驾驶。 

因面包车驾驶员未随车携带证件,民警便将其带到八中队违处办进行调查,经确认驾驶员系莫某,民警要求莫某给家人打电话告知自己酒驾被查,让家人把自己的驾驶证、行驶证送到八中队来,问及莫某为何喝酒开车,他说是在侄子家聚会喝了酒,送突然犯牙疼的丈母娘看医生。约两个小时后莫某的侄子开着湘JU17XX的吉普车来到八中队,一身的酒气吸引了民警的注意,于是民警立即对莫某的侄儿进行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28mg/100ml,在信息查询过程中还发现莫某侄儿曾在2016年有饮酒驾驶的处罚纪录,时隔不过五年居然再犯。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莫某立案调查,现案件还在审查中。对其侄儿二次饮酒驾驶行为罚款1000元,并处以三天拘留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安全驾驶,家人朋友之间聚会饮酒需要互相提醒酒后不开车,尤其是不要好了伤疤忘了疼,法律不容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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