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一大队:电动车闯红灯撞小车负全责 赔5000元自负疗伤还罚款
4月7日,在常德市城区武陵大道与洞庭大道交汇处的宏大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三轮车闯红灯,撞上路口正常转弯的小车,造成两车受损,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监控显示,当天上午11时08分,在常德市城区宏大路口,一辆电动三轮车沿洞庭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与武陵大道交汇处时闯红灯,撞上对向车道正常左转的小车。事故造成两车受损,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受伤。
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汪某是一位在市城区拉零货的务工人员,据他自己反映,当时他驾车经过路口时发现黄灯还有三秒,就心存侥幸“冲过去”时,正好小车左转,他为了避让猛打方向径直撞上小车右后侧车门后侧翻在地。事故造成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汪某腿部、手臂等多处擦伤。
事故发生后,常德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民警经过现场勘查和调阅事发现场监控认定,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汪某闯红灯,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负事故全部责任。小车驾驶人栾某无其他违法行为,不负事故责任。
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汪某后悔不已,不仅要赔付小车车损约5000元,自己还要自掏腰包治伤。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之规定,对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汪某“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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