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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肇事逃逸朋友顶包 抽丝剥茧还原真相

发布时间:2021-01-18 10:22 信息来源:市交警支队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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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汉寿交警依法办结一起交通肇事逃逸顶包案。该案肇事者为逃避责任,找来朋友顶包,办案人员多方调查取证,抽丝剥茧还原真相。

1月6日21时15分许,汉寿县百禄桥镇燕子村28岁的司机张某向县公安交警大队军山铺中队报警,他的号牌为湘JFJ0*5的小车停在省道223线蒋家嘴镇阳南塘粮站路段一禾场内,被一辆号牌为湘JFD3*2的小车撞坏。肇事者扬长而去,不知所踪。

15分钟后,民辅警刘勇、任旭华、刘斌和许后武来到现场,发现肇事小车内空无一人,安全气囊爆开,车子受损严重,被撞车辆也严重毀损。现场勘查时,一男子袁某杰(男,32岁,汉寿县蒋家嘴镇莲塘社区人)找到民警,自称是肇事车辆驾驶人。然而,办案人员通过现场勘查,走访群众,调查车辆行驶轨迹,比对监控画面,发现袁某杰有顶包嫌疑。最为明显的特征是,肇事车辆驾驶人身穿黄色上衣,而袁某杰一身蓝色睡衣,显然并非真正肇事者。

经查询,该车登记在另一男子袁某(男,35岁,汉寿县百禄桥镇八斗丘村人)名下,办案人员也在车内发现其驾驶证和行驶证,当即传唤袁某来到事故现场。到达现场时,袁某一身酒气,且身穿黄色上衣,办案人员不由得怀疑他可能真正的肇事者,随后带袁某在医院进行了抽血检测。案件进展到这个时候,似乎袁某的嫌疑最大。然而,对比各项证据,办案人员断定肇事者另有其人,袁某和袁某杰有所隐瞒。

 第二日一大早,办案人员将两人传唤至中队,分开单独进行第二次讯问,发现供词有异。民警将掌握的证据摆在两人面前,强调作伪证的后果,两人终于主动承认真正的肇事者是他们的朋友黄某雄(男,33岁,汉寿县蒋家嘴镇船形湾村人)。

原来,肇事者黄某雄在事发当晚借用了表哥袁某的车,与朋友聚餐喝了两瓶啤酒,返程途中因驾车操作不当,撞向停在道路左侧的另一辆车,后又撞向路旁的树木。当时,黄某雄也是穿的黄色上衣。撞车后,黄某雄心中害怕,以为自己撞到了人,还喝了酒,便让袁某找个没喝酒的过来“顶一下”。

一起撞车逃逸事后找人顶包案最终真相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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