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撞人致伤遮牌逃逸 苦战五天司机被抓
3月14日,汉寿交警成功办结了一起交通肇事伤人逃逸案。在对逃逸司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的前提下,事故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然而,回想起这起逃逸案旳破获,办案民警直言,破得好辛苦。原因在于发生车祸后狡猾的肇事司机,故意遮挡车辆号牌逃避责任。
1月12日早晨,汉寿交警接到报案后,汉寿沅水大桥中段路段发生伤人事故,值班民警张立明、张霖坤等人立即赶往现场。然而,事故现场仅留下伤者及其摩托车,还有肇事车辆遗留下来的少许碎片。伤者叫丁某庆,男,45岁,汉寿县洲口镇乌龙港社区人,事发时所驾摩托车的号牌为湘J333*N。6时30分许,被一辆小车相墥后,司机把他扶了起来就驾车跑了。对于司机的体貌特征,他只能讲个大概;对于肇事车辆,他只知道是什么颜色的小车,根本就没留意车牌。
由于没有其他目击证人,加上事故地段距监控设备较远,根本无法判断哪一辆车是肇事车。办案民警只能根据伤者模糊糊的描述与现场碎片特征进行排查。排查工作异常繁重和复杂,前前后后查了300多辆车,走访了200多人。
功夫不负苦心人。排查到第三天,监控设备中一台故意遮挡号牌的小车,引起了办案民警的高度注意。车辆完整的号牌是省份的简称,再加六个英文大写字母及阿拉伯字数。一般情况下,玩遮牌“游戏”者都是全部遮掩,而这辆小车只用塑料袋遮掩了后三位,属于行驶途中的突然行为。
这种突然行为,充分说明小车司机心里有鬼。围绕这台小车,办案民警又两天两夜没合眼,最终还原本来面目,其完整号牌为湘J30U*1。
果不其然,肇事逃逸的正是这台小车。该车司机叫高某南,男,42岁,汉寿县坡头镇竹山村人。发生车祸后,他只下车把摩托车司机扶起来就跑了。逃跑中,他害怕车辆在监控中留下蛛丝马迹,又赶紧下车用塑料袋将号牌遮盖。
至此,该案告破。依据本案事实和法律规定,高某南在本起事故中负全责,丁某庆无责任。然而,案件破获后,事故处理工作并未就此结束。考虑到高某南交通肇事逃逸尚未构成犯罪,办案民警依法对其逃逸和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给予相应处罚的同时,多次做工作让受害方谅解他。最终,丁某庆谅解了高某南,高某南自愿赔偿丁某庆的全部损失,双方握手言和,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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