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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男子被处罚心怀不满 朋友圈辱骂交警被拘留

发布时间:2018-06-25 10:45 信息来源:公安交警支队 【字体:




微信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任何突破法律的行为,都可能要付出一定的代价。6月20日,津市市一男子因被交警处罚心怀不满,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辱骂交警的过激言论后,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据了解,6月20日10时20分,津市大队秩序管理中队民警在津市市九澧大道与孟姜女大道交叉路口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拦下一辆湘J87Z**普通两轮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该车辆驾驶人杨**未按规定放置实习标志且未戴安全头盔,津市大队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依法进行处罚。驾驶人杨某现场对处罚无异议,并在《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上签字确认。在离开现场后心怀不满,通过微信朋友圈发文,用粗俗的语言对执勤民警进行辱骂,被津市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及时监测,津市公安局对发贴人杨**依法进行了传唤,到案后,杨**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杨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蜀黍提示:如对警方处罚不服,可以按法律程序进行申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而不是在网上进行谩骂宣泄。朋友圈、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一样受到法律的监管和约束,触犯法律必将受到公安机关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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