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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队召开全市公安交警系统政治建警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8-05-11 15:14 信息来源:公安交警支队 【字体:







5月9日,支队召开了全市公安交警系统政治建警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新时代全市公安交警系统政治建警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彭晓林,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王朝春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彭晓林同志指出,政治建警是中央的要求,是上级的部署,是队伍的需求。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党的政治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根本属性,党的政治建设是我们执政党的根本建设”。公安机关作为国家的专政机器,党和人民的“刀把子”,加强政治建设尤为重要。

彭晓林同志强调,全市公安交管部门要以建立政治建警责任制、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全力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民警交往行为、实施关爱民警行动“5个规定”的贯彻执行和坚持民主集中制、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为工作重点,努力实现事故总数下降10%,死亡人数下降15%,重特大交通事故实现零发生;新发生的民警、协辅警的违法违纪案件下降20%;优秀警队的创建比例达到60%;“会议、文件、简报、报表、考核”的项目数量各下降三分之一;以及全市公安队伍“四个意识”明显增强,能力素质明显提升,工作作风明显好转,违纪违法明显下降,政治生态明显改善“五个明显”的工作目标。

彭晓林同志要求,政治建警工作要注重方法,确保实效。一是要领导示范带头。领导干部切实发挥好表率作用,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二是要实现同频共振。要把政治建警与当前公安交管业务工作相结合,做到“两不误、双促进”;坚持业务工作推进到哪里、政治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做到同部署、同落实。三是要落实严管厚爱。领导干部要抓住薄弱环节,把纪律挺在前面,要多做扯袖子、红脸出汗的工作,把对下属民警的严管厚爱作为自己保护干部的重要责任。四是要强化宣传激励。要善于发现挖掘身边的典型,主动讲好交警故事,传播正能量,提振精气神;同时也要负面舆情管控,早发现、早预警,严防负面舆情的传播扩散。五是要严肃执纪问责。对屡教不改、违纪违法人员,一定要从严处理到位;纪检部门一定要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于暴露的严重问题,要严惩不贷。

王朝春同志对全市交警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要求全市公安交管部门严格按照省厅“一意见五规定”要求,扎实开展政治建警工作,力求在思想认识、坚定信仰、责任担当、提升本领、优化作风、暖心惠警上求深入,努力建设新时代人民满意的公安交警队伍。

邱兵泉同志结合省厅政治建警支队长培训班学习内容,围绕“什么是政治建警,为什么要政治建警,怎么样政治建警”三个问题,作了深刻、具体的阐述,解决了政治建警的认识问题、思想问题和方法问题。

会上,刘元春同志、李燕峰同志分别作了队伍建设工作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直属一大队、津市大队作了典型发言;各县区市交警大队大队长、支队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向支队长邱兵泉递交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开展了大队长、教导员廉政谈话;会议还组织参会人员参观了直属一大队优秀警队阵地建设,观看了《贪路无归》警示教育片。

市局政治部副主任杨建明;支队全体班子成员;支队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含教导员);各县区市交警大队、直属各大队及经开区交警大队大队长、教导员、纪检书记(分管纪检工作大队领导)、政工室主任、纪检专干;西湖、西洞庭、桃花源交警大队大队长、教导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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