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违规情况的通报(第三期)
全市各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学校:
为端正考风考纪,维护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的严肃性,现将驾驶人考试违规情况通报如下:
2012年5月11日上午11时许,红日驾校学员段合莲在常德考场参加科目二桩考考试不合格后,向考试员杨腊秋同志提出要多补考一次,杨腊秋同志在对学员段合莲初步询问后,将其带到所长办公室继续调查。经调查证实,考前段合莲给其教练员周平1000元现金,请求周平帮忙通过桩考考试。
根据《湖南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纪律规定》(湘公交车〔2006〕3号)第五条之规定,经支队研究,决定停止受理段合莲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申请一个月,停止受理红日驾校新学员报名业务一个月,红日驾校当月考评扣10分,并建议交通部门取消周平教练员资格,注销其教练员证。
各驾校接此通知后,迅速将通报内容传达到所属教练员、业务员及学员,加强教育整改,防止类似问题的再度发生。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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