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运期间严重超员违法客运企业及其驾驶人处理情况的通报
常德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常交安办〔2012〕2号
关于春运期间严重超员违法客运企业及其
驾驶人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市)交安委,市交安委各成员单位,各客运公司:
2012年春运期间,少数客运企业忽视客运安全教育,客运驾驶人无视交通安全,严重超员违法,造成安全隐患。在公安部通报春运期间全国有10次以上超员交通违法记录的378个客运公司中,我市欣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国线常德运输有限公司、澧县国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澧县平安客运有限公司、澧县通达客运有限公司和澧县广顺运输有限公司名列其中,常德欣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155起超员违法名列全国首位。为进一步加强客运交通安全管理,落实客运企业主体责任,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公安部、省公安厅的有关要求,现将春运期间严重超员交通违法客运企业及其驾驶人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根据《湖南省道路客运企业交通安全信誉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第五条的规定,省交安委对常德欣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国线集团常德运输有限公司确定为红色信誉等级,列为全省客运车辆户籍化管理的重点监管单位。由市交警支队对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实行挂牌整改。两公司每月应向市公安交警支队和交通运管部门报告整改情况,整改结束后,由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管部门对其检查验收。
二、根据《湖南省道路客运企业交通安全信誉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第六条的规定,对超员交通违法20次以上的湖南龙运集团常德运输有限公司、常德湘北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和澧县国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确定为黄色信誉等级,由市公安交警支队对其下达《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限期整改法律意见书》,约谈企业法人,进行预警提示。
三、对存在10次以上超员违法行为的常德市文华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澧县通达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澧县平安客运有限公司、澧县广顺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汉寿美景客运有限公司、常德市安达运输有限公司的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对其公司主管人员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之规定处2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四、对王明辉等108名一次超员50%以上和两次以上超员20%未达50%的客车驾驶人,纳入“黑名单”库,由市公安交警支队和交通运管部门从严监管,并在媒体曝光。
附件:
二0一二年三月六日
主题词:交通安全 违法 通报
市交安委办公室 2012年3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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