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经济合作洽谈会暨第四届湘商大会期间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常公通〔2010〕50号
CDCR-2010-10002
为保证湖南省经济合作洽谈会暨第四届湘商大会期间道路交通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市公安局决定在9月27日至9月30日期间,对城区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现将具体措施通告如下:
一、9月27日至9月30日,禁止大货车、大客车、工程车、渣土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及三轮汽车在江北城区柳叶大道(含)以南范围行驶。
除武陵区、鼎城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外的各县(市)机动车,在此期间,禁止驶入市城区洞庭大道(含)以南,沅安路(含)以北,皂果路以东,红旗路(含)以西区域内行驶。
须过境的车辆可通过长常高速、常张高速、常吉高速等城市外环线及常张高速连接线、皂果北路、紫菱路、紫缘北路和常德大道辅道等城市道路绕行。
涉及国计民生、湘商大会保障、应急需求的车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临时通行证,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行驶。
二、9月27日至9月29日每日7:00至22:00,9月30日7:00至13:00,武陵区、鼎城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的机动车辆按车辆号牌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通行,单号为1、3、5、7、9,双号为0、2、4、6、8,车牌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单双号限行范围为市城区洞庭大道(含)以南、沅安路(含)以北,皂果路(不含)以东,红旗路(含)以西区域内。
不受限行措施限制的车辆为持有湘商大会组委会核发的专用通行证的车辆、公共汽车、出租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邮政专用货车、银行押款车及执行任务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
三、9月29日17:00至22:30,湘商大会开幕式暨湘商之歌文艺晚会在体育中心举行,此时将对武陵大道(海关路口—鸿升圆盘)、兴民街、柏园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禁止无专用通行证的机动车及非机动车通行。
特此通告。
二O一O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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