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队向市城管局移交市城区人行道停车管理职能
12月30日,市政府召开常德市城区人行道停车管理职能移交会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主要负责人在市政府副秘书长彭家明的见证下签订了《常德市城区人行道停车管理职能移交文本》,定于2022年1月1日0时起,正式将人行道停车管理职能由市公安交警部门移交至市城管部门。
本次移交职能的内容为常德市“一城五区”人行道停车泊位施划和停车管理职能。职能移交后,由城管部门负责的人行道停车管理、违停违法证据采集及初审、舆情应对、执法咨询、举报受理、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等工作。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城管部门开展法律培训、执法支持以及违法证据的审核录入等工作。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戴林忠表示,职能移交后公安交管部门将会与市城管局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做到依法、依规、高效、到位。市城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宋立明表态,市城管部门将会积极接受职能,搞好城市停车管理,同时他也对市公安交警的全力支持表示了感谢。
彭家明同志指出,此次职能移交是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有力举措,相关部门管理职责得到进一步的理清,能有效提升城市交通秩序管理效能,为城市管理体质增效。
彭家明同志要求,在职能移交的过程中,交警和城管两家要做好协同配合,抓紧建立管理、联系、联动三个机制,逐步解决执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困难,理顺执法流程,真正达到1+1大于2的效果。
“一城五区”各城管局以及公安交警直属各大队、鼎城、经开区、高新区公安交警大队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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