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交警支队>适老专区>工作动态>详细内容

桃源:3小时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来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1-05-12 17:25 字体:【

de9babe1d9f2478bb09e5a94cffbb371.jpg

d30130c76d6040fd9ed5068b8e6cb1c2.jpg

2021年5月9日17时5分许,在省道238线桃源县漆河镇列桥村一组路段,一名行人发现路基下面的水塘中似乎有一个人浮在那里,感到非常害怕,于是又邀约另一名群众进行查看,确定就是本村人聂某某(老年妇女)时,立即通知其家人前来。在现场,死者儿媳见有车辆撞碎的玻璃碎片,认为是交通肇事便迅速向交警报案。 

警情就是命令,分管事故处理的副大队长孟彪立即指派有丰富破案经验的民警李湘程带领青年民警沈少江出警。民警迅速驱车赶往出事地点,到达现场后,听取了先期到达的漆河中队副中队长文子铭的情况介绍:死者是附近一名群众,已被人从水塘捞起躺在水塘边的草地上,事故现场留有几块肇事车辆遗落下的玻璃碎片,初步判断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由于事发现场没有监控,很难确定事故发生的时间和肇事车辆。 

经过再次对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证据显示这确实是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民警经分析研判,决定分成2组对事故展开调查。一是通过县“雪亮工程”监控查找死者出行轨迹确定肇事时间,二是对现场遗落物车辆玻璃碎片进行鉴定,确定是什么车辆,然后再根据车型在时间段内查找肇事车辆。 

通过对玻璃碎片鉴定,民警得知这是一辆小客车的前大灯的玻璃,查阅监控的一组很快也确定死者聂某某是当天早上去商店买烟的,返回到事发路段时间大约在上午9点20分左右。于是民警再对该时间段内经过的车辆进行排查,监控中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湘J53Q**的小客车有重大嫌疑。经查,嫌疑车辆车主系桃源县双溪口镇一字山村人田某某。此时已是晚上8点,但民警顾不得吃晚饭,怕车主销毁证据,便迅速赶往田某某家中。田某某见交警这么快就找到了他,知道再也无法隐瞒,如实交待了肇事经过:原来田某某当天上午驾驶车牌号为湘J53Q**的宝骏小型客车,从漆河镇墟场出发沿S238驶往双溪口一字山村回家,9时20分许,当他行驶到漆河镇列桥村一组路段时,将同向行走的路人聂某某撞落在道路右边坎下的水塘内。然而他见四下无人,怀着侥幸心理,不停车施救,也不报警,而是快速驾车逃逸。回家后,他怕被查到,又将车辆藏到一山边已无人居住民房前的草地中。 

当晚,民警在田某某的指路下,在草地中查找到了该肇事嫌疑车辆,并将车辆暂扣、嫌疑人田某某留置。至此,该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经过民警3个多小时连续艰辛奋战,终于告破,还给了受害人暨死者家属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