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执法质量“瓶颈” 提升事故处理水平
去年以来,安乡公安交警大队事故处理工作以抓执法质量为根本,以提高民警业务素质为突破口,以制度严管为保障,在上级业务科室的指导下,很好地完成了去年度工作任务,特别是在执法质量这一块,较前些年有了长足的进步,在去年年终支队考评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得到了上级的肯定。今年4月28日,在支队召开的安全工作例会上,大队就“狠抓执法质量,提升执法工作水平”做了典型发言。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把握了以下几点: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把提高执法质量作为事故处理工作的“生命线”。前几年,大队在支队执法质量考评中一直在后几名徘徊。痛定思痛,去年以来,大队总支一班人决心把提高执法质量,规范事故处理工作做为打“翻身仗”重点工作,狠抓落实。大队长彭石柱经常告诫全队民警:“执法质量,什么时候都要成为我们工作的生命线,其他工作做得再好,如果执法质量上不去,那工作质量,工作水平就要大大缩水,甚至于毫无成效……”去年初,大队在制定全年工作目标时,就把着力执法高质量,不断提高大队执法工作水平作为全年工作重点。为此,大队制定了详细、具体的工作方案,并成立了执法质量检查督导小组,由大队长任组长,负责法制工作的副大队长和法制专干负责日常检查工作。大队长还经常召集分管副大队长、法制办主任、各中队长、内勤开会,分析研究部署怎样抓好执法质量,怎样提升执法质量。对事故处理执法工作每月进行考评,将考评结果通报到中队,到个人,对扣分案卷,板子打到个人。
二是强化学习培训,把提高业务素质作为提升事故处理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共7名民警,其中3名从警校毕业,4名从部队转业回来的,他们从事事故处理的时间长短不一,知识掌握程度、业务熟悉情况不一。针对这一现状,大队领导经常组织中队民警集体学习,有时利用开会研究案子的时间,有时利用双休日的时间,有时利用下班后的时间,还有时利用批改案卷的时间等等,组织引导大家共同学习,达到共同提高。同时,还经常把一些典型的案例拿出来分析、研究、讲解,让各位民警发表各自不同的看法和见解。再就是每次支队检查出来的问题,我们都记录下来,经常拿出来讲,时刻提醒大家,不能犯错,决不能犯同样的错误。
三是严格奖惩制度,把落实制度管人作为提升事故处理工作水平的重要保障。针对在大队民警中存在考评好与不好一个样的消极思想。去年,大队总支研究决定:2007年执法质量考评结果与中队的评先评优、中队长高配、晋级、五星级民警、奖金福利挂钩。大队规定,支队考评评为末尾2名的,中队长免职,中队不能评先评优。我们事故处理中队根据大队的制度,也制定了一套中队的奖惩制度。在支队考评中,凡是被扣分的,首先追究办案民警的责任,该办案民警当年不能评为五星级民警,不能评先进个人,不能评优岗,每扣1分,对办案民警个人扣200元,相应的组长负连带责任,组长同样不能评为五星级民警,同时,对组长扣100元。这样,平时每个组长都能以身作则,对组里的民警也要求非常严格,从办案程序、法律条文的引用、问话笔录、检验鉴定等方面都做到一丝不苟,生怕搞错了被扣分,不能评先评优。同时,大队还对当年被支队评为优秀事故处理案卷的民警,在评优评先方面给予全方位的倾斜,极大增强了民警的工作责任心,提高了工作积极性,为提升中队事故处理工作水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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