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交警支队>适老专区>工作动态>详细内容

常德警用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启动

来源:公安交警支队 2008-07-01 08:31 字体:【

会议现场

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长廖建华讲话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彭德述讲话

  为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6.22”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市警车和警车驾驶人管理,倡导模范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的风尚,树立政法机关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常德市委政法委成立了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彭德树任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支队长廖建华任副组长,其他政法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警用车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并于7月12日,召集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国安局、交警支队、巡警支队、消防支队、武陵监狱、劳教所及各区县(市)政法委、德山开发区、柳叶糊旅游度假区、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分管队伍管理和装备管理的相关人员召开了常德市警用车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会上,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市警用车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易琳宣读了《常德市警车整治方案》。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支队长、市警用车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廖建华对全市当前的警车使用和管理状况进行了说明,对整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找准范围,明确整治重点。二是自查自纠,切实澄清底数。三是分段推行,狠抓措施落实。四是立足长远,建立长效机制。五是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六是及时反馈,圆满完成任务。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警用车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彭德树强调,警用车辆整治工作要围绕一个目标,即外借的警车、警牌回归政法机关;挪挂、套用警牌和悬挂非法定警用号牌、非法喷涂警车外观标识等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政法机关及其干警购买、使用无牌无证车辆问题澄清底数,得到彻底解决;警车驾驶人受到教育,遵纪守法意识和使命感、责任感得到提高,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大为减少;各级政法机关领导同志对警车使用管理工作普遍重视,警车使用管理工作得到规范,建立查缉警车违法违规机制。坚持两个到位。即清理工作到位,整改工作到位。注重三个要领。一是自查自纠要细;二是集中整治要严;三是验收效果要好。搞好四个结合。即与创建平安县市区相结合;与执法规范建设相结合;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结合。做到五个明确。一是明确整治范围;二是明确整治重点;三是明确整治步骤;四是明确整治原则;五是明确整治要求。切实落实“六有”,即有专门的领导班子、有可行的整治方案、有准确的摸底记载、有公示的举报电话、有真实的信息反馈、有具体的联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