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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实施第一天 石门县第三批交通安全协管员上岗“执业”

来源:公安交警支队 2008-06-30 21:46 字体:【

石门县政府办副主任、城管办主任王茂文在培训班做动员报告


石门县交警大队副教导员唐耿志对协管员提工作要求


石门交警大队民警集中授课


《办法》实施第一天,协管员全面上路协助交警管交通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正式颁布实施,为配合《办法》的颁布,石门县对第三批交通安全协管员进行强化培训,并在《办法》实施的第一天正式上岗执勤,有力地配合交警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维护了全县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昨日下午,石门县第三批交通安全协管员培训班在县交警大队举行。参加培训的20名协管员来自楚江镇的观山社区、渫阳社区、荷花社区及宝峰开发区。是各地经过严格遴选产生的,他们中间有工人、驾驶人、农民等各阶层代表。培训班上,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城管办主任王茂文对全体协管员提出了五大工作要求,他强调:要切实加强自身安全防护,保障自身安全,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履行“告之、纠正、维护”的职责,严明工作纪律,落实优胜劣汰机制,确保队伍形象和整体素质,王副主任还对全体协管员提出了“四杜绝”的铁的工作纪律。县交警大队秩序股股长李以汉为全体交通协管员授课,具体讲授了道路交通安全协管的内容和工作要求,明确了协管员工作职责:一是指挥4个红绿灯灯控路口的交通,使人车各行其道、路口畅通;二是纠正各种交通违法行为,重点制止人车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乱撞红灯、乱穿马路等违章行为;三是对拒不听从劝阻的交通违法者,严格履行举报职责,及时向分组民警和交警大队举报,由大队民警实施现场处罚;四是协助交警疏导交通、处理事故和协助纠正处罚交通违法。在培训班上,县交警大队副教导员唐耿志代表县交警大队向全体协管员提出三条工作要求:要求全体队员按规定着装,规范指挥手势;严格按规定时间上下岗,保证工作时量,严格组织纪律,服从统一管理,严格考核监督,并与之经济效益紧密挂钩;牢记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安全防护,注意自身安全。培训班上,楚江镇政府副镇长李子善还对所有协管员进行了分组编队,明确了各组负责人,对工作任务进行了细致的分解。

  9月1日是《办法》颁布实施的第一天,早上7:30分,所有协管员都按培训班的工作部署,全部到岗到位。有了这些“黄背心”的出现,平素严谨的交通路口平添了几分生气。缓缓通行的汽车驾驶室内,驾驶人无一例外地冲着协管员报以微笑,行人也主动与他们搭话,自觉接受他们的指挥。                                           

  “这个行动搞得好!”退休干部老朱谈话间不禁竖起大拇指:“有了这些协管员的指挥,昔日繁忙的交通路口变得更畅通、更安全了,今后我们老年人过街就更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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